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杭州市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到2035年,全市煤炭、油品等高碳化石能源占消费总量的比重降至15%以下,非化石能源占比力争达到30%以上,支持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及清洁化利用。
以下为规划节选:
三、深挖能源利用效率潜力
(三)实施重点领域能效提升行动
1.实施工业领域能效提升行动。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树立行业节能降耗标杆,推动行业内企业开展能效对标和赶超,在热电、建材、化纤、印染、化工等行业创建100家能效领跑者企业。突出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的应用,强化技术节能,围绕工业锅炉、电机、配电变压器、余热余压利用等领域,进一步推广先进工业节能技术和产品。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强化能源系统集成,重点在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实施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工程,因地制宜发展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结合“绿色园区”打造、“园区循环化改造”等举措,推进余热、余压、余能等能源梯级利用,推进工业废料、农林废料的能源再利用。全面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加快建设绿色回收体系,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节能水平。
2.实施建筑领域能效提升行动。一是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全面执行城镇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严格落实绿色建筑基本要求,建设一批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引领带动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升。二是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水平。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公建能效提升等,继续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力争到2025年底,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20万平方米以上,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180万平方米以上,城镇既有民用建筑中节能建筑占比超过70%。三是推动绿色能源和技术应用。继续执行并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相关政策,鼓励采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等多种能源耦合利用技术,以及低密度城镇建筑、农村建筑等采用空气源热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积极推进光伏幕墙等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应用。“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000万平方米以上。四是完善公共建筑节能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既有监测平台整合,强化公共建筑用能在线监测,确保能耗监测数据长期在线,建立公共建筑能耗信息公示及披露制度。研究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划定公共建筑合理用能区间,实施基于限额指标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制度及用能价格差别化政策,促进公共建筑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处于合理水平。
六、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二)稳步推进其他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1.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
支持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及清洁化利用;按需推进富阳渌渚、西部焚烧厂等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快应用现代垃圾焚烧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提高垃圾焚烧发电环保水平;在畜禽集中养殖区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因地制宜推动沼气发电项目建设,提高设备设施的利用率;在农林资源比较丰富的乡镇,科学合理建设农林生物质电站。鼓励发展生物天然气和生物液体燃料,依托城市垃圾分类体系,加快推进镜子山、临江等餐厨垃圾沼气发电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生物天然气、生物液体燃料等项目,推进分布式垃圾处理。
2.推进水能、风能开发利用
优化水电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对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有序推进老旧水电站增效扩容和技术更新改造,立足各地水资源实际条件,稳妥推进小水电建设。积极探索潮流能开发利用。加强对全市风能资源的调查和评价。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示范项目建设,探索在萧山区、钱塘区等风力资源较好的工业园区、江边等地区建设中型风电机组,推动风电与其它分布式能源融合发展。
3.拓展地温能开发利用场景
进一步挖掘地源水源热泵技术在建筑节能和设施农业中的推广应用潜力。积极探索多种热源复合利用模式,加大传统空气能、浅层地温能与城市生产生活排水热源的结合,研究开发多种热源相互补充的复合热源热泵技术,进一步拓展热泵技术的应用范围。依托零碳或近零碳试点,推进浅层地温能与太阳能、风能以及常规能源的联供模式,实现多能互补和协同供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