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大气办印发《邢台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市区PM2.5浓度值控制在89微克/立方米以内,比2015年降低12%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减少2%以上,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重污染天气与2015年相比大幅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实施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确保完成年内燃煤总量比2015年净削减25万吨的目标。全力控制原煤散烧污染,市建成区全部实现清洁能源替代。“五星”县(市)建成区及周边区域528个村庄15万户完成“煤改气”或“煤改电”,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建成区逐步实施“煤改清洁能源”。
年底前,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7%;住宅计量收费面积达到本市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55%;实施建筑节能改造37.5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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